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化工行业“查保促”专项
为推动“安康杯”竞赛和“查保促”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提升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增强各区、市及企业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决定,从2018年1月15日起,将对全市2017年度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和化工企业“查保促”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1月15日至25日
二、检查内容
1.2017年度全市“安康杯”竞赛考核标准涉及的全部内容;
2.按照《青岛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全市化工行业“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青工办〔2017〕28号)要求,2017年化工行业“查保促”专项行动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3.对持续深入开展“查保促”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的建议及今后的工作打算。
三、检查形式
(一)自查(1月15前完成)。一是各区、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进行工作自查,二是各市直企业工会进行自查。
(二)检查(1月25日前完成)。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将组织10个区、市及红岛经济区和保税港区分成8个检查组(见附件)进行检查。检查工作由组长单位带队组织实施,按照一组到二组、二组到三组、三组到四组、四组到五组、五组到六组、六组到七组、七组到八组、八组到一组的顺序进行。检查组由各区、市总工会分管主席、生产保护部同志组成,视情邀请各区、市安监局的有关同志参加。
四、检查方式
采取听汇报、查阅有关材料、查看工作现场、按照《安康杯竞赛考核表》和《“查保促”全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督导手册》的内容逐项检查等方式进行。
五、检查要求
(一)各区(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和市直企业工会要认真组织自查,并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上报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青岛市总工会生产劳动保护部)。
(二)分组检查时,组长单位要认真制订检查工作方案。每个检查组至少检查2-3个镇街和3-5家单位(至少2个化工企业)。各组长单位要于检查工作开始前3天将检查工作方案上报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三)各检查组严格按照检查工作方案开展检查工作,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工作亮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于2018年1月31日前报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四)各市直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将把本次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作为2017年度“安康杯”竞赛评比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