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厂务公开工作推行20周年。2018年全市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稳中求进、提质增效,以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为主线,以“真情协商”为抓手,在“三去三增”下功夫,持续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建设,切实保障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把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引向深入。
一、坚持分类指导,在深化改革中不断完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机制
1.在新旧动能转换中充分发挥企业民主管理作用。各单位要在新旧动能转换中,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利益政策的制定和修改,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推进“三去一降一补”过程中,坚持改制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指导企业在职工安置方案制定过程中依法履行民主程序,建立各层级职工协商沟通机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维护职工队伍稳定,确保改革改制顺利进行。
2.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巩固和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已建工会国有企业及其控股企业、事业单位普遍建立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推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写入公司章程,严格规范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的权责,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支持和保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加强职工民主管理与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国有独资、全资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中须有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保障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在监督公司劳动关系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时切实发挥作用。要根据国有企事业的规模和管理层级,推行三级或四级厂务公开制度,将厂务公开由企事业集团向分厂、车间、班组延伸,实现厂务公开制度纵向到底和横向到边的格局。
3.坚持不懈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深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市总工会与市委宣传部、经信委市工商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青工[2015]13号),实现已建工会的10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单独建立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的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在中小微型企业集中的地方,大力推动建立区域(行业)职代会制度,并逐步规范区域(行业)职代会的职权内容、工作制度、组织制度。要引导民营企业家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依法经营,自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指导单独建制的非公有制企业认真落实职代会职权,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将民主管理与企业管理深度融合。加强与工商联的联系沟通,逐步建立推进非公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联系制度,就加强非公有制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协商。
二、以职代会质量评估为抓手,推进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建设
4.推进职代会质量评估机制建设。抓住职代会提案征集处理、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职代会民主评议监督这3个关键环节,大力推进普遍开展企事业单位职代会质量评估活动,细化各项标准,建立健全可量化、可操作的监督考核评价机制,推动企事业在经营管理中严格规范民主程序,并改进和完善。积极探索委托社会机构指导、评价、考核基层民主管理工作的方式,深入推进企事业民主管理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充分发挥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优势作用,及时解决民主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主动与驻地人大、政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争取参与《公司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山东省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山东省厂务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督查, 督促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
5.普遍开展优秀职工代表提案评选活动。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聚焦“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依托“真情协商”品牌创建,广泛征求职工对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职工代表提案的质量。各单位要通过开展优秀职工代表提案评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职工进一步提升参政议政热情,激发职工群众创新创业创优活力。引导职工代表聚焦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言献策,推动建设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展现工人阶级新作为。
6.不断探索民主管理新的实现形式。适应“互联网+”时代职工诉求的新特点,在坚持职代会是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的基本形式的基础上,要根据企事业的性质、规模、组织形式、管理方式、职工队伍等特点和实际,在建立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事业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职工易接受、便参与的方式,作为职代会制度建设的有益补充。要将民主管理融入企业日常管理行为中,在企事业单位建立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形成共创共赢共建共享的企事业文化,推动民主管理工作日常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深入开展“真情协商”品牌创建活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新征程中展现新作为
7.明确品牌创建标准。要结合全总开展的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和省总开展的“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品牌创建活动,大力开展“真情协商”品牌创建,创建工作以《山东省总工会关于创建“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工作品牌的意见》(鲁会〔2015〕45号)、省总工会、省工商联下发的《关于在企业中建立工会与行政沟通协商机制的实施意见》(鲁会〔2016〕27号)为标准,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上下联动,切实在“三去三增”(去水分、去形式、去行政,增覆盖、增规范、增实效)上见成效,建立组织健全、程序规范、智慧参与、全程监督的民主管理工作目标,实现精准民管、智慧民管、效益民管。要加强对典型的培树,认真总结提炼典型的经验做法,并进行宣传推广。市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拟适时召开企事业单位“真情协商”品牌创建现场会。
8.服务新时代新目标。“真情协商”品牌要围绕新旧动能转换这一主体,把推动企事业民主管理工作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任务、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紧密结合。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企事业民主管理在凝心聚力方面的积极作用,将企事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及时向职工公开,引导广大职工客观理性地对待企业经营面临的困难以及生产发展中的问题,与企事业同舟共济渡难关。另一方面要引导企事业经营管理者坚持以人为本,利用职代会、厂务公开、沟通协商等民主管理制度推动解决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
四、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9.强化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根据实际及时调整充实各级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协调领导机构成员单位的工作责任制,推动协调领导机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推进民主管理工作的良好局面。
10.加强工作督导。今年是全国第十次、全省第十一次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调研检查的年份,重点检查各级厂务公开协调领导机构调整的情况、贯彻落实《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山东省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山东省厂务公开条例》情况及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建设情况等。各级各单位要以此契机,加大工作推动力度和工作督查落实力,认真组织好自查,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制度措施精准落地。
11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各地要积极争取与广播、电视及报刊等媒体合作,大力宣传民主管理法律法规、典型经验,让社会更多了解民主管理工作,认同、支持民主管理工作。市总工会将与青岛电视台合作推出《劳动者》电视栏目,企事业民主管理是宣传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单位要积极向市总工会推荐民主管理工作方面的经验做法和优秀案例。要积极与相关业务部门联系,把民主管理法律法规纳入工会“七五”普法范围。要指导所属企事业利用内部网络、报刊、职工微信等,向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灌输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意义,提高职工的民主意识,明确自己的权利,并努力去争取,努力去实现。
12.拓宽培训途径。实施三级分类培训制度,形成以市总工会和区市总工会、镇街总工会培训为主,社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培训格局。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党校举办的主体班次培训班上开设企事业民主管理课程,提高党政领导、企事业单位领导的民主管理意识。进一步拓宽培训内容,不但要培训民主管理理论工作知识,还要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不断改进培训方式,把互动式、案例式、研讨式、模拟式融入到培训中,把课堂培训与考察学习与工作交流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培训的效果,达到新任工会干部培训率达到100%,新当选职工代表培训率达到10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