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南区总工会预算公开
2023年青岛市市南区总工会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青岛市市南区总工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青岛市市南区总工会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3年单位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3年单位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3年单位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部门
经济分类)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政府
经济分类)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九、2023年单位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十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青岛市市南区总工会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青岛市市南区总工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运方针,按照市委、上级工会的指示和决定,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领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
(二)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单位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制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帮扶救助困难职工群体,指导和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向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三)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指导各级工会的自身建设和改革;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四)研究制定工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负责区直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协助区委、区直党委(党组)管理各区直工会的领导班子。
(五)受区政府委托承担市和区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负责省“五一”劳动奖章(状)、省“富民兴鲁”奖章(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工作;承担区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
(六)组织和动员职工群众积极开展职工培训、文体活动、安全生产等活动,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促进区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实现。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七)协助区委、区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春送岗位、秋送助学和困难职工帮扶活动,管好用好送温暖专项资金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资金。为全区基层工会会员(职工)提供政策和法律援助服务,促进依法治会。
(八)负责区工会经费以及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工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制度和规定,负责指导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等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青岛市市南区总工会内设机构共1个,分别为:青岛市市南区总工会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岛市市南区总工会单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3年收入预算为31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5.11万元,占100%。
2023年支出预算为31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04万元,占78.7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47万元,占8.08% ;卫生健康支出22.84万元,占7.25%;住房保障支出18.75万元,占5.95% 。
(二)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预算315.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5.11万元,占100%。
(三)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31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31万元,占97.21%;项目支出8.8万元,占2.79%。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15.1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10.39万元,增长53.92%。主要原因人员大幅增加,相应财政预算增加。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5.11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110.39万元,比上年增长53.92%。主要原因人员大幅增加,相应财政预算增加。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11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110.39万元,比上年增长53.92%。主要原因人员大幅增加,相应财政预算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8.04万元,占78.7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47万元,占8.08% ;卫生健康(类)支出22.84万元,占4.30%;住房保障(类)支出18.75万元,占比4.83%。
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39.24万元,比上年增长43.62%,主要原因是人员大幅增加,相应财政预算增加。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8.8万元,比上年增长54.39 %,主要原因是省部级劳模数量及情况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98万元,比上年增长55.6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49万元,比上年增长55.4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2.84万元,比上年增长159.55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8.75万元,比上年增长89.7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青岛市市南区总工会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2023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 306.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8.93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社会福利和救助、离退休费、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公用经费27.38万元,按单位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等。
(八)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0.21万元(包括区总工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比2022年下降91.8%。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变动;公务接待费0.21万元,比2022年增加了5%,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支付各种接待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带来预算增加。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88万元,比2022年增加1.85万元,增长7.39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带来预算资金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他资金安排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型设备 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青岛市市南区总工会2023年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部门整体支出1项。涉及预算项目支出1个,预算资金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8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省部级劳模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支出2023年预算安排,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五)青岛市市南区总工会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无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单位)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部门(单位)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主要包括教育收费、公立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区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23年青岛市市南区总工会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青岛市市南区总工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青岛市市南区总工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部门
经济分类)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政府
经济分类)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表
十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第三部分 青岛市市南区总工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青岛市市南区总工会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运方针,按照市委、上级工会的指示和决定,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确定全市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领导全市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
(二)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单位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制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帮扶救助困难职工群体,指导和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向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三)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指导各级工会的自身建设和改革;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
(四)研究制定工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负责区直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协助区委、区直党委(党组)管理各区直工会的领导班子。
(五)受区政府委托承担市和区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负责省“五一”劳动奖章(状)、省“富民兴鲁”奖章(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工作;承担区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
(六)组织和动员职工群众积极开展职工培训、文体活动、安全生产等活动,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促进区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实现。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七)协助区委、区政府和有关单位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春送岗位、秋送助学和困难职工帮扶活动,管好用好送温暖专项资金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资金。为全区基层工会会员(职工)提供政策和法律援助服务,促进依法治会。
(八)负责区工会经费以及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工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制度和规定,负责指导工会兴办的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等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青岛市市南区总工会内设机构共1个,分别为:青岛市市南区总工会办公室。
三、预算单位构成
青岛市市南区总工会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和
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岛市市南区总工会部门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3年收入预算为31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5.11万元,占100%。
2023年支出预算为315.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8.04万元,占78.7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47万元,占8.08% ;卫生健康支出22.84万元,占7.25%;住房保障支出18.75万元,占5.95% 。
(二)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预算315.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5.11万元,占100%。
(三)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31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31万元,占97.21%;项目支出8.8万元,占2.79%。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15.1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10.39万元,增长53.92%。主要原因人员大幅增加,相应财政预算增加。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5.11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110.39万元,比上年增长53.92%。主要原因人员大幅增加,相应财政预算增加。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11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110.39万元,比上年增长53.92%。主要原因人员大幅增加,相应财政预算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8.04万元,占78.7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47万元,占8.08% ;卫生健康(类)支出22.84万元,占4.30%;住房保障(类)支出18.75万元,占比4.83%。
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39.24万元,比上年增长43.62%,主要原因是人员大幅增加,相应财政预算增加。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8.8万元,比上年增长54.39 %,主要原因是省部级劳模数量及情况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98万元,比上年增长55.6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49万元,比上年增长55.4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2.84万元,比上年增长159.55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8.75万元,比上年增长89.7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青岛市市南区总工会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2023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 306.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8.93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社会福利和救助、离退休费、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等。
公用经费27.38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等。
(八)2023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共0.21万元(包括区总工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比2022年下降91.8%。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车辆变动;公务接待费0.21万元,比2022年增加了5%,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支付各种接待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带来预算增加。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88万元,比2022年增加1.85万元,增长7.39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带来预算资金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其他资金安排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型设备 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青岛市市南区总工会2023年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部门整体支出1项。涉及预算项目支出1个,预算资金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8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省部级劳模专项业务经费项目支出2023年预算安排,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五)青岛市市南区总工会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无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区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单位)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区级部门(单位)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主要包括教育收费、公立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区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